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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我一定会永远记得那个晚上,不是因为感人,不是因为精彩,只是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向人告白。

排除掉这个原因,那晚烂透了。

「你想找我去你们公司的庆功酒会?」我得知时其实没有很吃惊,那时的我们在其他人眼里或许已经像情侣了,不过是没有任何承诺的那种。

「我发誓不一定会很好玩,不过东西会很好吃。」诱惑我赴约的方法,他只想的到这种烂招。

「我要穿什么?」

「恩,那是个红酒广告赞助的晚会,也算品酒会,我觉得穿个晚礼服是不错的选择。」

这才是足以让我惊讶的点。

我这辈子扣除高国中不可避免的制服外,穿裙子的次数少到能用手指数得出来。

当然还得排除掉以前去夜店时喝的烂醉,隔天早上一丝不掛的情况,那时我根本不记得前一天是穿什么的。

在我那连裙子都不超过五件的衣橱里,这个傻瓜怎么会奢望里头有晚礼服?

「你想看?」忍着笑,我努力表现的镇定。

他点了点头。

那时的表情,在小说里这可能能称之为靦腆,在我眼里,这叫傻笑。

这傢伙不笑时人模人样,一笑就像个智障。

好吧,不笑时也常常像智障。

好食物,尾牙酒会,这些都不是吸引我的理由。

晚礼服,跟客套的寒暄,可能被误会成阿岳的女友,这也不能成为不去的原因。

取决于我。

取决我心。

那个周末,文珊陪我去挑了一件墨绿色丝质的晚礼服,-而依晴见色忘友的去享受方块为他准备的下午茶约会。

「他们很幸福,真讨厌。」我轻轻抚摸着袋子里的衣服,我没买过这么贵的衣服,老实说,它抵得上我半个月的薪水。

松饼很好吃,文珊确实很会挑吃下午茶的地方,在亚热带国家能待在有冷气的地方吃下午茶是一件很幸福的事,前提是你的皮夹没有滴血的话。

「她们太幸福了,简直闪的我眼睛快瞎了。」我必须说,文珊在喝的东西是蔓越莓香蕉牛奶,是我一辈子都不会碰的东西「你们就低调多了。」

「我跟阿岳又没在一起,能高调到哪去?」

「还没在一起!」该死,她泼出来的饮料洒到我的裤子上了。

「我是说你们跟情侣没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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